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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职工医保参保对象

发布时间:2023-01-15 14:5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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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肇庆职工医保参保对象:(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统称用人单位)的职工(含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工);(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

肇庆职工医保参保对象: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统称用人单位)的职工(含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工);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四)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包括保留劳动关系和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人员)。

【拓展内容】

如果不是单位职工,参加医保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够在个人缴费基础上享受财政补助;第二个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与医疗保险。(点击此处查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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