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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职工医保个账余额能给家人用吗?

发布时间:2023-04-20 15:58: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肇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处理方式,肇庆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用情况,肇庆职工医保个账余额能给家人用吗?

内容简介

肇庆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解读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以下费用:(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三)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肇庆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解读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以下费用: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四)参保人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补缴费用;

(五)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六)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使用限制条件:

不得用于支付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拓展阅读】

个人账户资金处理办法

当参保人出现以下各种特殊情况时,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及时处理个人账户资金。

(一)参保人在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参保人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二)已退休的参保人跨省异地安置的(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经本人申请,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三)参保人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的,经本人申请,个人账户资金可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四)参保人死亡的,经申请,其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划入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或者依法继承;

(五)参保人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经本人申请,其个人账户资金可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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