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4 10:5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缴费,社保,基数,2016,公司,个人,肇庆,职工,肇庆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内容简介
2016年肇庆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据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2016)1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供给
2016年肇庆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
据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2016)1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57号)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经肇庆市政府同意,2016社保年度我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继续执行2015社保年度缴费基数。
2016社保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我市职工参保人(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应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87元)300%的,以12261元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87元)60%的,以2452元为缴费基数。
2016年肇庆社保缴费比例最新调整
养老保险:公司缴15%,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2%,个人缴0.8%;
工伤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3%,个人缴2%。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肇庆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肇庆市西江南路26号
公开电话:0758-2847686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