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 肇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日期

    2022-11-07 16:13:02

    尊敬的参保缴费人:《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22号)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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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保险申报条件和所需资料

    2022-11-06 05:02:01

    失业保险申报登记一、申报范围: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二、申报地点: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国有企业、市属事业单位、县以上集体企业在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报登记;区属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区级失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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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2022-11-04 18:32:02

    生育保险共保内容:1、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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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办理生育保险待遇业务程序

    2022-11-01 09:28:02

    一、申办程序㈠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生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流产(引产)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生育保险待遇。㈡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须填报《汕头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提供下列材料: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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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市农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2022-11-01 01:54:02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农村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农村医疗保险科负责。参保条件具有本市籍的农村居民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办理材料1、身份证及户口本;2、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3、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4、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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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市提前退休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2022-10-31 15:44:02

    办理条件1)年龄条件a)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b)因病提前退休: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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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2022-10-30 01:50:02

    报销条件1、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和符合享受医疗保险条件的退休人员。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报销材料1、身份证2、社会保障卡3、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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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2022-10-29 19:19:01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比例: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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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市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2022-10-28 09:46:02

    肇庆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26号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各业务科室联系方式业务科室所在位置业务范围联系电话 (区号0758)服务大厅一楼 咨询台总服务咨询2847686一楼 1、2号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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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市申领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2022-10-27 14:49:02

    办理条件首次参保或中断缴费后直接重新缴费的参保人,从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办理材料1.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须医院盖章);2.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须医院盖章),或处方复印件(须标明药品单价、总金额);3.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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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2022-10-26 23:35:02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少儿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儿医疗保险科负责。参保条件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少儿)。办理材料1、少儿的《本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非在园在校)》;2、少儿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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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市汽车保险种类

    2022-10-26 02:31:02

    汽车保险,全称为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肇庆肇庆汽车保险为你带来肇庆汽车保险种类,肇庆汽车保险用途、肇庆汽车保险投保,肇庆汽车保险领取等关于肇庆汽车保险的相关信息。交强险 1、《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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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2022-10-24 00:58:01

    办理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市直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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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市汽车保险理赔手续

    2022-10-23 22:20:02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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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市职工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肇庆市职工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2022-10-23 12:41:02

    1、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有哪些?答: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对象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退休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文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都应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包括:(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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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保险指南

    2022-10-23 01:44:02

    一、生育保险支付范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二、生育保险支付依据:1、市政府《转发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肇府[2008]34号文);2、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我市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用标准的通知》(肇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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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市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指南

    2022-10-22 03:02:02

    办理条件在新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后(7月1日后),失业人员在市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凭以下材料到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三楼待遇核发科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该项待遇必须在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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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2-10-20 15:56:02

    一、《职工医保办法》制定依据的法律法规《职工医保办法》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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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2022-10-20 10:51:01

    1、国家机关及参照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参保:(1)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本单位上年《劳动情况》报表(国家统计局;(3)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退休)名册和编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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